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Р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Р一、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Р1、定期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各类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Р2、驾驶员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 Р3、督促驾驶员及时学习《安全法》、《道条》等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各类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Р二、驾驶员考核 Р1、考核对象:所有参加培训的驾驶员所有从业驾驶员。 Р2、考核内容: Р(1)日常考核内容: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 Р(2)综合技能考核内容:理论、道路驾驶等。 Р3、组织实施综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论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条例》以及与驾驶培训相关的法规知识。试卷分值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7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Р Р4、其它:驾驶员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Р祁东县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Р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