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良好。侧位宜设置门及隔板,高度不应小于0.9m。 Р5.1.19 厕所面积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设置。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时,宜每隔4层设置临时厕所。 Р5.1.20 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并应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Р5.1.21 施工现场应设置满足施工人员使用的盥洗设施。盥洗设施的下水管口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排水应畅通。 Р5.1.22 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点热水器或保温水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开水炉、电热水器、保温水桶应上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Р5.1.23 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批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Р5.2卫生防疫 Р5.2.1 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并应采取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等措施。Р 5.2.2 食堂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 Р5.2.3 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制作间。 Р5.2.4 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共饮水器具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Р5.2.5 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保存原始采购单据。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食堂应按许可范围经营,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Р Р5.2.6 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或半成品的器皿应有耐擦洗的生熟标识。成品或半成品应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Р5.2.7 存放食品原料的储藏间或库房应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库房不得兼作他用。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Р5.2.8 当事故现场遇突发疫情时,应及时上报,并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