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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陈家祖屋协议(120215)供参考学习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族人赞助资金首先用于房屋共有部分建设,建设资金不足时由产权人按每人六分之一出资筹足。Р5.4 房屋私有房间按每人六分之一出资,不能少出资。Р5.5 成立建房资金管理小组,统一集中管理资金,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一人管理存折(此人可以是甲房和乙房之外的人),甲房和乙房各出一人参与管理。Р5.6 所有资金收支都应有资金管理小组三人共同签字才能有效。管理资金应建立资金流水账,随时公布资金收支情况,协议各方可以随时查账。Р5.7 为使工程开工后能顺利完成,避免出现由于资金不足而影响工期的情况,在施工日期确定后,协议各方应在开工前及时按预算足额缴足各自出资额。全部资金到位后才能备料、折旧房和建新房。Р5.8 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遇资金不足,资金管理小组要及时公布资金收支情况,说明应补足资金数额,协议各方认可后及时补足,以免影响工期。Р6.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Р6.1 新房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由协议各方共同委托本家族中熟悉工程建设的人负责。Р6.2 新房工程施工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委托一支施工队伍负责,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Р6.3 工程材料采购由协议各方人士中有经验的人负责。Р7.工程建设涉及的资产处置及征用Р7.1 折除旧房后剩下的旧房材料,属共有材料,在建新房时尽量利用,不能利用时统一使用到其他地方或作废。Р7.2 建新房施工过程中,包括修路、取土、存料、施工临时用房等,必须使用到协议各方目前拥有的田地、荒地、砍树等时,协议各方必须无偿提供,不得谈价钱。Р7.其他事项Р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解决。Р7.2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长期有效。Р7.3 本协议共11份,协议各方各1份。Р协议各方签字:Р甲房代表人:Р陈福林陈福贵陈福荣Р陈宗江陈宗泽陈宗明陈宗岳Р乙房代表人:Р陈武维陈福洪陈风弟陈秋雨Р二0一二年月日Р订立于广西北流市六麻镇六麻村禾苗冲组龙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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