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重新学习申请表Р姓名Р学号Р联系电话Р学院Р专业Р年级Р重新学习Р课程Р课程名称Р上课年级/班组Р任课教师Р上课时间Р上课形式分为三种,根据课表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Р上课形式Р获取学分/成绩Р确认签字Р1、跟班课程、不冲突课程Р按重新学习考试后取得的成绩记载,获得相应学分。Р2、冲突课程时间占该门课程总课时1/2或1/2以下课程Р成绩绩点需在2.0/分数70分以上方可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学分。Р3、冲突课程时间占该门课程总课时1/2以上课程Р成绩绩点需在3.0/分数80分以上方可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学分。Р申请原因Р(写明两门课程具体冲突节次)Р选择上课形式2、3需填写以下表格Р重新学习课程任课教师意见:Р任课教师签字: 年月日Р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意见:Р签字: 年月日Р教务处意见:Р 教务处盖章Р签字: 年月日Р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任课教师、学生各留一份。Р2、获准的学生须及时联系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课程作业,参加考核和考试。不按要求参加上述教学活动,按旷课处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