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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示,必要时标注用途。Р(13)管线竣工测量的其它要求参见《佛山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Р(14)各种斜坡、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以陡坎符号表示。当坡、坎比高小于1/2基本等高距或在图上长度小于5mm时,可不表示。Р(15)竣工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和范围分布。对园地应实测范围,配置相应的符号表示。大面积分布的植被在能表达清楚的情况下,可采用注记说明。同一地段生长有多种植物时,可按经济价值和数量适当取舍,符号配制不得超过三种(连同土质符号)。Р(16)要求对各种名称、说明注记和数字注记准确注出。图上所有居民地、道路、街巷等地理名称,以及主要单位等名称,均应调查核实,有法定名称的应以法定名称为准,并应正确注记。Р(17)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在街道中心线、街道交叉中心、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管道检查井井口、桥面、广场、较大的庭院内或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高程注记点应注至厘米。Р(18)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难以同时准确表示时,可将较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次要地物移位0.3mm或缩小1/3表示。Р(19)独立性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它地物符号,间隔0.3mm,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Р(20)房屋或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直接建筑在陡坎或斜坡上且建筑物边线与陡坎上沿线重合的,可用建筑物边线代替坡坎上沿线;当坎坡上沿线距建筑物边线很近时,可移位间隔0.3mm表示。Р(21)悬空建筑在水上的房屋与水涯线重合,可间断水涯线,房屋照常绘出。Р(22)水涯线与陡坎重合,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线重合,仍应在坡脚将水涯线绘出。Р(23)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路边线。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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