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一次抽样(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开始按转移规则进行)Р 5.2Р表3Р 批量范围Р 一般检查水症IIР样本量РAcРReР1~8Р5Р0Р1Р9~15Р5Р0Р1Р16~25Р5Р0Р1Р26~50Р5Р0Р1Р51~90Р20Р1Р2Р91~150Р20Р1Р2Р151~280Р32Р2Р3Р281~500Р50Р3Р4Р501~1200Р80Р5Р6Р1201~3200Р125Р7Р8Р3201~10000Р200Р10Р11Р10001~35000Р315Р14Р15Р35001~150000Р500Р21Р22Р150001~500000Р500Р21Р22Р≥500001Р500Р21Р22Р 7.1.5 检验的各个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该批产品由交货方返工后方再次提交检验。Р 7.2 型式检验Р 花纸的印刷质量和薄膜质量采用每百个单位花纸中的不合格品数(计张法)检验。Р 7.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必须进行型式检验。Р a)试制定型投产的新花面;Р b)正常生产产品在原料、工艺有较大而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Р c)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Р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Р e)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Р 7.2.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规定周期内制造的,并经过生产厂检验部门全数检验合格后的某个批或若干个批中抽取。样本的抽取按本标准7.1.4的规定进行,用于检验彩烧质量的花纸样本可从该样本中获得,也可另外抽取。Р 7.2.3 型式检验按GB 2829的规定进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不合格判定数及抽样方案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