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第四节制度保证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Р在本工程施工中,我单位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领导到施工工人层层落实,分工负责,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到实处。Р(1)项目经理Р对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组织建立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审批项目总工制定的安全管理细则,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安全检查,督促项目副经理落实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Р(2)项目总工程师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工程施工中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从技术方面提出安全保障措施。Р(3)项目副经理Р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认真执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制定审批的安全生产制度;监督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主持日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处罚;定期向项目经理和总工汇报安全生产的情况。Р(4)主管部门及工地负责人Р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中的各项要求,定期召开工区安全生产会议,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质安人员的各项工作,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的原则。Р(5)施工员(工长)Р对所负责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负责,对整改指令书组织落实改进,并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的生产指令。Р(6)生产班组长Р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经审批的安全措施组织本班人员按规定实施,并负责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