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分析并提出事故报告Р监理单位组织承包、建设、设计单位参加Р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暂停施工Р研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及措施Р监理单位组织承包、建设、设计单位参加Р提出事故处理设计文件Р总监理工程师Р设计单位Р审查设计文件Р总监理工程师Р同意设计文件,指令承包单位执行,并予监督Р执行设计文件Р建设单位同意设计文件Р总监理工程师Р承包单位Р执行完毕,自检合格请求验收Р如已暂停施工,报送有关表格请求复工。Р组织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可进入下一道工序;Р如已暂停施工,签发有关表格准予复工Р将有关资料归档Р项目监理部Р总监理工程师Р承包单位Р 5、主要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Р 5.1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措施Р5.1.1 工序交接Р1.土建总包Р(1)控制线(三线标志):总包要对完成工序进行三线测量、标识、形成移交记录,并由业主(监理)组织移交, Р(2)土建单位对已完成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形成误差记录,并控制在允许误差之内,由装修安装单位复测确认,并签字接收。对局部超偏差应提出整改方案,由完成单位负责整改,直至装修单位接收,耽误的时间由完成单位承担。Р(3)工序交接记录签认时间作为上道工序完成及下道工序开始的考核时间。Р(4)交接后的实体仍由完成单位进行管理及保护,如由其它单位未按规程操作进行的损坏由责任单位负责。Р(5)上道工序完成单位有责任与义务为正道工序施工单位创造必要的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Р2、装修安装单位Р(1)控制线:由装修安装单位进行复测确认,接手后由装修安装单位进行保护使用,作为安装控制依据。Р(2)交接检(互检):对上道工序进行验收确认,对超出允许误差并影响装修及安装的事项装修单位有权拒收,一但确认接收不应在安装过程中另提整改要求。Р(3)装修安装应对工人交底不得随意损坏已完成品,如有钻孔、打洞等需要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总包、监理、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完成后要完成回复修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