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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致废旧金属收购业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4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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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违反本条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 请您接到此信后,立即到辖区派出所登记,领取废旧金属收购业验证登记薄。要严格履行验证登记手续,今后经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将依法予以严处。Р 二、严格落实废旧金属收购业禁收制度Р 根据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下列金属物品:㈠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㈡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㈢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㈣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Р款或责令停业整顿。违反本条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 三、遇有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公安机关Р 在经营过种程中,如发现有出售市政设施、电力通讯电缆、铁路专用器材及其它禁收金属物品时,你们在稳住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要设法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可拨打或所属派出所报警电话。要不断提高识别判断可疑金属物品的能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员实行保密制度,对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活动的从业人员要大力表彰、奖励。Р 希望你们坚决贯彻执行《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立本”的经营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再生资源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坚持行业合作,有序竞争,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本文章原创网站为网者限制他人合法权益;增强行风建设,树立服务意识,不谋求一切不正当利益,努力做一个有道德、有作为、有贡献的经营者。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做好做大生意,努力繁荣××县经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加快我市全面实现小康而作出自己更大贡献。Р 此致Р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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