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教育系统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状Р一、责任范围Р负责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确保全县教育健康、稳定、持续发展。Р二、责任目标Рl、领导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明确职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聚众闹事、群体上访及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Р2、工作体系健全。综治维稳工作有机构、有专(兼)干、有经费,工作到位;工作报表、台帐、资料规范齐全。Р3、排查化解扎实。矛盾化解工作要有成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引发新的信访事件。Р4、防范措施到位。加强校园安保建设,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严格管理;加强对寄宿生的安全管理;坚决整顿校园交通秩序,做好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严禁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大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遇险自救”、疏散演练等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件。Р5、行动反应迅速。遇有突发和非法群体上访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处置,切实做好疏导和劝返工作。Р三、责任奖惩Р比照县教育局责任目标考核细则,经年终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通报表彰奖励;考核成绩较差者,给予通报批评;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否决。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Р石潭镇中心学校基层单位名称Р(盖章) (盖章)Р法人代表: 第一责任人:Р二○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