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教育部六条禁令及市教育局教职工“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制定学校师德条例和教师从教规定,将贯彻八项规定和教师师德建设相结合,重大节日前,提醒全校教师不收受家长学生各种馈赠,不接受宴请。Р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Р我校始终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教师和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办学行为。一是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Р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我校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保证了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规范教学行为。在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时不打折扣,按规定开齐了课程,开足了课时,不随意增减学科课时,配齐了师资,从源头上保证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三是规范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没有发生教师以谋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商品及教辅资料的现象,没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四是规范办班行为。我校实行均衡分班制,不设重点班、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无教师参与、组织或动员学生去校外教辅班。五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教育乱收费。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和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精神,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并在校务公开栏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收费许可证、“两免一补”政策及教育乱收费和违反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充分了解收费政策。从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严禁教师向学生乱收费乱摊派,保险费按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家长自行到保险公司购买。六是学校财务坚持法人负责,重大事项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坚持每月公示,学期结束清账公示,年底教代会审核。Р以上汇报仅为我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的具体做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