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科观澜(一期)(高层G13楼、洋房D2、D3、D6、D7、商业S-3楼、B-2及对应车库及附属工程)Р致: 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Р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Р我方承担的金科观澜(一期)(高层G13楼、洋房D2、D3、D6、D7、商业S-3楼、B-2及对应车库及附属工程) 工程,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申请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开工,请予以审批。Р附件: 单位(子单位)工程开工报告Р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Р(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盖章):Р 2016年 7 月 10 日Р审核意见:Р总监理工程师:Р(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Р 年月日Р审批意见: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Р 年月日Р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Р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Р监制Р 监理表—4Р工程开工令Р(监理[ 2016]开工令 04 号)Р工程名称:金科观澜(一期)(高层G13楼、洋房D2、D3、D6、D7、商业S-3楼、B-2及对应车库及附属工程)Р致: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Р Р 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收到《工程开工报审表》(监理[ 2016 ]开工令 04 号),经审查,本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现签发《工程开工令》,同意你方开始施工,并确定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Р总监理工程师:Р(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Р 2016年 7 月 10 日Р我方于年月日收到《工程开工令》(监理[ 2016 ]开工令 04 号),并按要求正式开工建设。Р 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Р(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盖章):Р 年月日Р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Р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