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Р申请补助金额(打√)Р1、680元——在南海区内幼儿园就读,或在佛山市外幼儿园就读( )Р2、380元——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另外300元由幼儿现就读幼儿园所在区财政给付。 ( )Р Р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Р村(居)委会意见Р符合Р条件Р同意申请补助 元。Р不符Р合条Р件原Р因Р1、非南海区户籍 ( )Р2、在2014年9月1日前不足3岁 ( )Р3、没有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特殊学校)就读( )Р4、已享受过3次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 ( )Р注:1、具有南海区户籍,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幼儿园(含特殊学校附设幼儿部、幼儿班,下同)就读的幼儿,且在2014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可享受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最多3次)。2、补助标准为680元/人﹒年(含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300元)。其中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我区只再补助380元,还有300元在幼儿就读幼儿园所在的区支取。2、幼儿家长除填写本表外,还需提交户口本首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核对后交回家长)和复印件(一份,由登记单位收取),以及家长的银行存折首页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桂城、九江、西樵、丹灶、狮山户籍的,指定南海农商银行;大沥、里水户籍的,指定农业银行);3、空白表格可自行复制;4、请在9月22日至10月10日的工作日期间把申报材料交户口所在村(居)委会,逾期当放弃申报补助处理;5、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将直接拨付至家长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