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9。Р2.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1。Р 2.10吸入危险注:本危险性我国还未转化成为国家标准。Р 2.10.1本条款的目的是对可能对人类造成吸入毒性危险的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Р2.10.2“吸入”指液态或固态化学品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进入或者因呕吐间接进入气管和下呼吸系统。Р 2.10.3吸入毒性包括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或吸入后死亡等严重急性效应。Р 3.环境危险Р 3.1危害水生环境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Р3.1.1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Р 3.1.1.1物质的可用性是指该物质成为可溶解或分解的范围。对金属可用性来说,则只金属(Mo)化合物的金属离子部分可以从化学物(分子)的其他部分分解出来的范围。Р 3.1.1.2生物利用率是指一种物质被有机体吸收以及在有机体内一个区域分布的范围。它依赖于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生物体的解剖学和生理学、药物动力学和接触途径。可用性并不是生物利用率的前提条件。Р 3.1.1.3生物积累是指物质以所有接触途径(即空气、水、沉积物、土壤和食物)在生物体内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Р3.1.1.4生物浓缩是指一种物质以及水传播接触途径在生物体内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 3.1.1.5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Р 3.1.1.6复杂混合物或多组分物质或复杂物质是指由不同溶解度和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个物质复杂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大部分情况下,它们可以描述为具体特定碳链长度/置换度数目范围的同源物质系列。Р 3.1.1.7降解是指有机分子分解为更小的分子,并最后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