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都镇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职责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和学校一起实践和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方法和途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起支持、参与和监督作用。其主要职责是:1、协助学校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师、领导一起探讨教育思想、培养目标,研究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和途径。2、家长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听课日”活动或其它重大活动,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反映学生校外表现和思想动向,沟通和协调师生关系、学校关系。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注意搜集学生和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信息,定期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学校教育出谋划策。4、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为学校教育、为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人力、物力支持,为学校发展尽心尽力。5、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秉公办事,监督学校教育执法,对违背教育思想、违反教育法规的人和事要敢于提出,敦促学校教师和领导进行整改。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情况。6、家长委员会成员还应带头学习教育理论,熟悉教育法规,掌握教育规律,积极规律,积极探讨和交流家校联系、共育新人的经验,在家教工作中起表率作用。7、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当好“三大员”,即宣传协理员、信息反馈员、义务监督员。东都镇初级中学20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