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合同甲方: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提高水产科技成果转化率,规范双方责任,保证示范推广项目顺利实施,推进我市现代渔业、特色效益渔业健康快速发展。特签订以下合同:一、主要技术内容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包括浮床制作、蔬菜培育及无土栽培、品种选择及生产管理等,在池塘水面种植适水经济作物,重点对产品打造、多品种种植、周年化种植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结合开展微孔增氧技术和池塘甲鱼、青鱼套养技术推广。二、计划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亩产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800kg以上,水产品750kg以上,新增收益1000元以上,亩利润在3000元以上,亩产值10000元以上。三、项目实施地点、规模(亩)鱼菜共生:其中微孔增氧:套养(甲鱼):(后两项如果没有实施可不填)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作为项目主持单位,负责制订计划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2.组织专家对项目示范区开展技术指导。3.组织举办以“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二)乙方责任1.拟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协调争取项目支持资金,并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对辖区内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3.完成项目验收测产及总结上报工作。五、合作期限:2014年1月-2014年12月。六、其他1.甲、乙双方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项目任务,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归两方共有。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余未尽事宜,本着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七、主要参与人员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