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2 办理好《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执行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Р8.1.3 《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Р8.1.4 《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Р8.1.5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安保部和动火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存查;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Р8.2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Р8.2.1 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Р8.2.2 一级、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保部经理审批。Р8.2.3终审审批领导外出时,由其委托代理人负责审批。Р8.3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Р8.3.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 h。Р8.3.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Р8.3.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Р9、电、气焊安全注意事项Р9.1焊机的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Р9.2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二次线必须接在焊件上。Р9.3焊接时,焊工应穿戴好防护工作服、绝缘手套、工作鞋或加垫绝缘物等防护用品。Р9.4在狭小空间、容器和管道内及潮湿处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应垫有绝缘衬垫,并有两人作业。Р9.5焊钳在带电情况下,不得夹在腋下搬运焊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Р9.6在以下情况时应切断电源:改变焊机接头时;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Р10、人员要求Р10.1所有作业人员以及监护人员均应进行内部培训,熟悉本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Р10.2人员资质应符合《岗位说明书》的要求。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