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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授权委托书(个人委托)委托人:张三身份证号:111111111111111住所:厦门市思明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xxxx受委托人:李四身份证号:222222222222222工作单位:xxxxxxxx住所:厦门市思明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xxxxx现委托李四在我与王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一审诉讼/执行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第(二/三)项:(一)一般代理(二)特别授权(√)代为起诉、反诉、上诉;(√)代为承认、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与对方进行和解、调解,签署调解、和解协议;(√)代为收集提供证据,申请调查取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三)执行程序(√)代为办理申请执行立案手续;(√)代为承认、变更和放弃执行请求;(√)代为与对方进行执行和解,签署和解协议;(√)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四)其他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捺印):年月日注:1、本委托书供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使用,请在选定的委托权限上打√,其他打X,所列明权限未包含的,请在其他委托事项上写明具体的委托权限。2、“委托人”、“受委托人”栏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3、署名栏由本人签名(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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