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性。Р1.4手册的批准与颁布Р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编写组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手册以总经理签署颁布令的方式批准颁布,同时宣布手册实施的日期。Р1.5 手册的日常管理部门与职责Р1.5.1手册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发放。Р1.5.2应保证需要手册的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版本。Р1.5.3手册的解释权归管理者代表(或行政部)。Р1.5.4手册的有效性是总经理的职责,总经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Р1.5.5手册以“受控”或“不受控”文件的形式发放。Р1.5.6行政部应做好发放记录。Р1.6受控手册持有者的资格Р1.6.1负责或从事与本公司质量工作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Р1.6.2经过培训合格的内审员。Р1.6.3“不受控”手册发给本公司有关协议规定对象,不加盖“受控”章。Р7手册持有者责任Р1.7.1遵守手册的管理规定,严格办理领取和更换手续。妥善保管手册,不得丢失、外借、提供复印。8手册的修订与换版Р1.8.1 为了保持手册的适用性,可以根据需要对手册进行修订。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要组织修订与补充:Р企业组织机构与质量职能有较大变动时。Р手册中规定的体系要素和质量活动有较大变动时。Р发现手册中存在错误或含糊不清,难以执行时。Р经营环境、产品结构、生产对象和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时。Р作为手册依据的有关标准、法规有较大修改时。Р1.8.2手册内容的修订可由各职能部门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应写明修订内容及其理由,由该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起草修订意见。Р1.8.3涉及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的修改,首先应修订制度和标准,实施一定时间,经证实正确有效后再修改手册。Р1.8.4不涉及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修改,经调查论证后即可修改。Р1.8.5手册修订内容必须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必须做好文件更改记录,并在更改处注明更改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