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Р (1)项目副经理负责事故报告、报警,组织人员疏散,伤员救护。Р (2)项目副经理负责报警、工地负责人指挥义务救援队员组织人员疏散并疏通道路、迎接救援车辆;负责、组织义务救援队员救助;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组织义务队员在相关队伍、部门的配合下根据预案实施救助并保护好现场;综合办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紧急救助、通知医院急救。Р(二)、发现事故,报警阶段Р 1、主要报警方式:使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分公司经理报告(电话:); Р 2、向120报警主要内容:Р (1)、报警人部门电话号码、姓名或身份;Р (2)、事故发生的地点;Р (3)、人员伤势大小情况。Р (三)事故处理:Р 确认事故后,应立即做到:Р现场人员迅速运用既有预案进行救援,并将实情报告给公司负责人;Р工地负责人采用多种形式同与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事件、事故的进展情况;Р如人员伤势严重,应立即向120报警,通知就近医疗急救准备救助,指派专人在主要道口迎接救助车辆;Р 三、人员疏散、伤员救助阶段Р确认事故后,救援指挥小组发出疏散命令,义务救援队员应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救助。Р1、人员疏散及伤员救助Р (1)派出一名义务救援队员组织有关人员沿安全指示方向疏散;Р (2)阻止人员进入有危险的场所;Р (3)相关人员疏散到就近安全地带集合,由作业队对疏散出来的工作人员逐一清点并上报项目公司;医院救护人员及作业队疏散出来的人员随时准备救护伤员;Р2、事故救援Р (1)在场的救援委员会成员、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救援,根据人员伤势情况决定是否向“120”报警。Р (2)作业队义务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按照指挥人员启动的救援预案进行救援;Р救援的原则:一是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二是先控制、后救援的原则;三是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Р Р编制:万科理 2007年1月5日Р批准:姚永刚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