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西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94KB

文档介绍
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承诺:配备符合项目需要的项目管理班子,履行监理职责;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组织日常例会及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做好分项、分部工程审批及验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Р经研究,本单位组成如下项目监理机构,保证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符合要求并真实有效。项目总监等主要人员如有变更,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报市质安站。Р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表Р职务Р姓名Р技术职称Р专业Р联系电话Р备注Р项目总监Р***Р***Р***Р****Р***Р***Р***Р****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项目总监(签字):Р 监理单位(章)Р **年**月** 日Р《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摘抄Р第四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经营活动。Р第四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相应资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负总责。总监理工程师的变动须经建设单位同意。Р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也不得委托他人代行监理职责。Р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工程的实际,制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取样送检的见证计划,并组织实施。Р第四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Р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Р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