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完成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动员工作;确定核心示范区300亩,位于永定县湖坑镇南江村。示范区总产量达300吨;推广示范种植并引进优质品种进行示范;初步制定标准,建立标准体系,对已起草的《生姜栽培技术规范》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起草《生姜栽培技术标准化综合体系》;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田间档案,做好示范基地各类数据的田间记载、收集整理工作,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示范区和农户之间的联系制度。Р2、第二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Р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修订相关技术标准;将核心示范区推广扩大至600亩,其中湖坑镇300亩,下洋、岐岭各150亩,示范区产量达600吨;继续对高产优质的品种进行田间试验,继续加强田间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田间测产验收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示范区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专家授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标准化宣传和技术培训,多层次、多结构培训标准化专业人才;质监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做好监督指导和示范区各项工作。Р3、第三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Р继续做好标准化宣传和标准体系的完善工作;加强和示范户之间的合作;筛选1—2个生姜品种推广种植,做好示范区的各项总结工作,全面收集、整理数据;继续强化示范区辐射,推广技术经验,扩大示范区规模至1000亩,分布在湖坑、下洋、仙师、岐岭、湖雷、西溪等六个乡镇。继续保持稳定持续增长的农业生产率,示范种植户数达500户,全面完成预定目标。完成三年示范论证报告,迎接上级验收组的考核验收。Р(九)项目目标考核时间:Р2011年12月。示范区至少一年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不断增强示范区的自我运行能力。农业、质监主管部门,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要定期检查验收后的示范区的自我运行情况,帮助示范区的龙头企业解决标准实施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