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年月日。Р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Р1、本次录制频课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13000 元(大写: 壹万叁仟元整);Р2、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制作费总额的50%定金,即人民币:(小写) 6500 元(大写: 陆仟伍佰元整),乙方开始投入摄制(作为启动资金)。Р3、样片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即制作费总额的另50%,Р(小写)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乙方将完成的母盘交予甲方。Р4、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样片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脚本等进行改编时,费用以成本另计。Р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Р1、按照要求提交的格式影音文件能正常播放。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Р2、书面签收合格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40%及40%以上时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40%以内时收取制作费用的30%。Р4、录制频课程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订方案,限三次修订。Р五、争议解决:Р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Р六、保密:Р合作双方因本合作项目而得悉对方之营业秘密、技术、文件或资料(含协议条款)等,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作本项目之外使用,且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由违约方承担全部协议金额的损失。Р七、附则:Р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和所带附件(文稿或脚本等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八、其他事项备注: ①录制场地在电视台演播室录制; Р Р Р甲方: 乙方: Р签字: 签字: Р电话: 电话: Р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