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工作,加大对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风险管理原则,推进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落实。Р Р 5.强化公共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档案,逐步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对传染病预防控制、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环境等进行系统评价,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卫生要求。加强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建设完善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信息平台,及时掌握信息,提高监督效率。 Р 6.提升计划生育监督能力。围绕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各级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机构建设,充实监督人员,探索开展计划生育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生育监督,到2020年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95%。强化“两非”等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和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的能力。 Р 7.加强中医服务监督。完善中医服务监督法规标准,健全中医服务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中医服务监督信息数据平台,重点加强对中医诊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取得医师资格人员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加强中医服务监督执法力量,提高中医服务监督能力,开展中医服务监督执法培训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