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严格执行按照手续审批并执行“五联单”制度等;Р 5.处于城郊结合部等环境敏感区,正在和已搬迁的化工场地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如场地下是否存在化学品运输管线、场地是否遗留危险化学品等),初步评估已完成搬迁的化工场地土壤是否受到严重污染;Р 6.放射源涉源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项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常抓不懈等。Р 五、排查方式及时间安排Р 区、镇梳理、企业自查阶段:2014年3月7日-3月10日Р 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各镇(区)环保办(环保分局)梳理辖区内需要排查的企业名单并组织企业开始自查。Р 2.区、镇抽查、企业整改阶段:2014年3月11日-3月15日Р 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各镇(区)环保办(环保分局)对企业自查结果予以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Р 交叉检查阶段:2014年3月16日-3月20日Р 由领导小组带领相关科室骨干成员对各镇(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实施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要求按质、按量限期完成。各乡镇上交此次排查整改报告及要求的相关表格。Р 市级抽查阶段:2014年3月21日-3月31日Р 市环保局对我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上报省环保厅。Р 省环保厅专项督查阶段:2014年4月Р 省环保厅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我市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Р 六、有关要求Р 1.各镇(区)结合本地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排查内容和要求,建立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制度。Р 2.对企业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查找各个环节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对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隐患。Р 3.现场排查时应填写现场排查记录、环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