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必要的人工、机械配合施工及其相关的费用(如叉车或吊车),并协助解决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Р4、乙方需明确机器的操作人员(1-2人),经培训后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派人操作。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人员正确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技术及简单的故障排除方法等。Р5、甲方自交货之日起一年内,对该设备实行保修。一年内凡因设备质量原因出现的故障,甲方负责免费修理及更换零部件。Р6、凡因乙方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不论出现在什么时段,甲方均负责维修并收取工时费和更换零件价款。Р7、保修期满后,甲方仍视乙方的维修要求为己任,同样负责维修,并仍然只收工时费用和更换零件价款。Р第八条特别约定Р1、甲方按合同生产完机器,通知乙方验机付款,乙方不能按时来厂验机或未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为乙方重新安排供货时间;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提货,则认定乙方放弃所购机器,合同终止。Р2、洗车机到达现场,由于乙方的土建、水、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洗车机不能及时安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Р3、乙方付款时需将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帐号,甲方不认可其它支付方式。Р4、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Р第九条违约责任Р1、甲方逾期交货或乙方逾期付款,应按逾期日向对方偿付合同价款额__%的违约金。Р2、乙方中途退货,已交的预付款作违约金抵扣,不予退还。Р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Р第十条合同效力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甲方:山西卡乐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地址:Р电话:400-653-9889 电话: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