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长沙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段:常态化管理阶段(2014年11月1日—12月31日)。验收工作完成后,要警惕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松懈情绪,加快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和焦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的持续稳定。Р六、工作要求Р(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РР(二)加强联合执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注重与各成员单位沟通意见,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工作声势,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Р(三)建立长效机制。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立足当前、完善机制、注重长效。要从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入手,考虑今后的长远发展。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监管到位、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Р(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与整治目标相对应的考核验收标准,做好考核和验收记录台账。同时,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有关材料(联系电话:82445247,电子邮箱:317901600@)。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通报全市上月专项整治情况。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