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份;Р4、“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动态信息卡1份(学校负责资助老师到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大厅领取);Р5、经学生所在乡(镇)政府认定盖章后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手册》(小红本)、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等,复印件1份;(学生只要有其中一种证件就可享受资助)Р6、班主任每学期一个评语(由学生所在学校自行制定评语格式);Р7、学生领取资助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Р(四)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帮扶工作要求Р1、各教育阶段学校(园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认真核实数据真实性,不能漏报1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发放资助资金。Р2、决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贫辍学的情况发生,以免影响我县精准扶贫脱贫退出时的指标核定。Р3、农村学校(园所)每学期开学及时统计建档立卡学生每月午餐、坐校车月平均费用,上报县教育局作为出台午餐补助、校车费用补助的数据依据。Р4、各校(园所)有教师是乡镇帮扶责任人的,校长及时与所在乡镇沟通,积极配合,搞好培训。承担帮扶任务的教师必须按照乡镇精准扶贫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进行。Р(五)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Р1、根据本校工作实际确定信息安全工作责任人上报至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校资助信息安全工作。Р2、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信息安全工作方案,通过有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学生信息安全教育,并明确告知学生资助资金的拨付只能通过教育部门,在没有任何教育部门的通知情况下,学生不要轻易相信任何谣传和诈骗电话。Р3、加强管理,严守规章制度。Р(1)各校资助网站专人负责,帐号密码严禁借与他人使用,非资助工作人员不得登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和助学贷款系统。Р(2)资助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资助档案及时存档,档案柜要上锁,钥匙专人保管。如因工作需要查询、翻阅档案,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字档案管理人员才可允许查阅。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翻阅学生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