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牵制制度,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明确出纳、国库支付、财务系统维护、工资薪金等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以及限制条件。Р8.建立稽核制度,明确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审核会计凭证、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并严格执行。 Р9.建立预决算管理制度和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有预决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办法。Р10.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以及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有控制经费开支的具体措施。Р项目Р内容Р是Р否Р不足之处,有待改进的地方Р11.建立财务分析制度,明确财务分析的内容、基本要求、组织程序和具体方法等。Р会Р计Р监Р督Рl.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Р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Р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Р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Р5.对违反国家统一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不予办理;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Р项目Р内容Р是Р否Р不足之处,有待改进的地方Р6.各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并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不得拒绝、隐匿、谎报。按规定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单位,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实提供全部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