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Р(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Р(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操作。Р(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看到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Р(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子,用钢丝绳子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Р(9)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5—20)规定的要求执行。Р(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Р3.5火灾、压力容器爆炸预防及应急措施Р一、人员:质安部、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经常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防火、防爆知识和应急处理办法,相关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Р二、预防措施及要求:Р1、质安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应分析和确定易发生火灾、压力容器爆炸的危险源,主要有:变电所、配电室、临时用电场所和线路、库房、油库、木材存放处、电气焊等金属焊接场所、易燃易爆品存放处、压力容器存放处等。Р2、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公司的办公场所,尤其是施工现场易发生火灾、爆炸之处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Р3、在易发生火灾、爆炸之处的岗位,职工应严格按有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质安部及相关部门应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安全措施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Р4、对易发生爆炸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氧气瓶、乙炔瓶、气泵等,氧和乙炔的存储和使用应执行“氧气、乙炔储存及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压力容器岗位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压力容器安全方面的知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平时做好养护工作。Р三、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