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应采用合适的横向和纵向比例(横向1:500~1:1000,纵向1:100~1:200)。Р5.2 应表示出设计地面标高、管渠底标高、埋深、坡度、检查井(或节点)编号及之间距离、管渠断面尺寸、基础形式等。高填方路段的排水涵洞应示意原地面标高。Р5.3现状排水管接入处应表示接入上游的现状排水管渠的断面及底标高,设计排水管出口处应表示排入下游管渠的断面及底标高。Р5.4 应表示出主要交叉管线的种类、位置和标高。Р5.5 应示意管道穿越或跨过的构筑物。Р5.6 检查井内液面有跌落时应注明跌落高度,有支管接入时应示意其管径和管底标高。Р6 主要构筑物工艺图Р6.1 主要采用的检查井、跌水井、雨水口等工艺图;Р6.2 涵洞进出水口、涵洞断面等工艺图;Р6.3 其他特殊构筑物工艺图。Р7 典型横断面管道布置图Р应绘制典型横断面管道布置图,反映排水管线及各类综合管线的管廊位置,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Р8 主要工程量表Р8.1 应反映主要管材的规格和数量;Р8.2 应反映主要构筑物的数量(有工艺图)或主要建筑材料数量(无工艺图);Р8.3 应反映主要挖填方工程数量;Р8.4 必要时反映拆迁补偿、拆除修复工程数量。Р9 概算书Р见本规定相关章节。Р10 计算书(内部使用)Р10.1 设计流量计算;Р10.2 管渠水力计算;Р10.3 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Р[注:城市专项排水工程结合道路工程建设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遵循国家现行相关规定。]Р市政道路照明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Р1 设计说明书Р1.1 设计依据Р1.1.1 主要批准文件;Р1.1.2 设计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Р1.1.3其他利用资料。Р1.2 工程概况Р道路主体工程概况。(道路等级、长度、路幅分配等)Р1.3 主要设计标准和参数Р 道路照明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Р1.4 设计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