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完后库管员应在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Р医疗器械进货检查验收制度Р1. 为确保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质量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指定本制度。Р2. 从事医疗器械验收工作人员,须经药监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Р3. 医疗器械验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对购进医疗器械逐批验收,销售退回医疗器械根据“退货通知单”逐批验收。Р4. 验收医疗器械应详细核对进货凭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到货时间、注册证号、许可证号、包装质量、外观质量、有效期等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字迹清晰、结论明确。记录保存到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Р5. 验收进口医疗器械,必须具有中文说明书,验明国家药监局发放的进口许可证。Р6. 验收确认为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放入不合格品区内,由质量验收员填制“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交质管部确认后,方可拒收。Р7. 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由验收员在入库凭证签字后方可入库。Р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Р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工作。Р验收员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记录,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核对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项目,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Р验收工作中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Р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Р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