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16、开标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审核投标文件。Р(1)医院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标书的应答、是否满足招标的需求条件及售后服务等进行审核。Р(2)医院监察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和相关的授权进行审核并做好有关记录。Р(3)医院审计人员对响应标书的报价进行价格复核,确认价格的准确性并做好有关记录。Р17、开标小组成员对投标审核的相关情况进行合议。Р18、如需谈判的,按到会的先后顺序通知投标人进行竞价谈判,并对招投标相关事项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做出说明。Р19、根据性价比及提供服务的情况,开标小组给出综合性意见,由招标科室及时填写《医院开标会记录表》,开标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向院长或院班子会汇报。Р20、院长或院班子会通过后招标采购科室及时填写《医院招标采购结论表》,招标采购科室、监察室、审计科各存一份。Р21、监察人员在评标工作结束后,需填写《执法小结》或写出监督报告备案。Р(三)招标后采购管理Р23、中标结果确定后,需在医院网站或医院院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接受监督。Р24、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内由招标采购科室通知中标人,并签署项目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未签署合同的不得先行开工或进行实质性操作。Р25、相关资料的归档,合同原件留存招标采购科室,复印件留存监察室,其他相关资料分别留存监察室和招标采购科室。Р26、招标采购科室具体负责中标项目的管理。基建项目如有工程变更、签证、隐蔽工程等需提前报审计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Р27、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基建项目应在工程完工后将其工程决算及有关材料报医院监察、审计部门进行备案审核。Р28、医院的基建、装饰等施工工程的决算应经审计科审核后报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核报告。Р29、财务科分别根据审核后的金额和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支付决算款。Р30、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涉及招标采购活动的信访、举报投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