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检测报告》须同时盖有AL、AS三个图章。所有检测项目必须是针对大货产品,而非未经加工的原材料。供方须确保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与大货产品的一致性和真实性。Р涉及以上所有项目的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如供方未能在交货同时提供上述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需方可拒付货款。Р10、需方在销售中如发现产品中存在漏跳针、污损、开缝及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有权将此瑕疵产品退至供方维修,维修返回期限为:供方在上海地区为3天、江浙地区为5天、其他地区为7天,逾期未修复的和不能修复的,视为不合格品,需方可以不合格品数量按订购价三倍从应付供方的货款中扣除。因此产生的货运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供方承担。Р11、结算方式Р合约签订后需方预付给供方本合约标的总额的20%作为定金;产品大货经检验合格并出货至需方处,供方退还需方提供辅料的多余部分,并根据需方仓库出具的入库数开具全额增值税型发票,需方在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0内天付60%的货款;再20天后付清尾款(按实际确认交货数量计)。Р12、需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国家行政单位(或消费者自行)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或送检),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产生产品被罚没、各类针对需方的罚款及涉及需方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均有供方承担。Р13、供方有责任对需方所订购产品的款式予以保密,若发现供方对外泄漏款式信息,或自行生产销售(包括带有需方品牌标贴的残次品),需方可向供方追索本合约标的总额十倍的赔偿金。Р14、本合约未尽事宜,或发生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至签约地法院裁决。Р15、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并同具法律效力。Р16、需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形成的各种函件,均以需方加盖公章为准,任何个人签署的函件均属个人行为,由其个人负责,需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Р供方(签字)签章: 需方(签字)签章:Р签约地点: 浙江宁波市江东区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