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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医用材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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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血象指标地下”。Р (2)西药181号磺胺多辛与181号咯萘啶编号重复(包括有★号181),本次药品数据库两者仍按181号处理。Р第二部分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库Р(一)库表结构情况Р1、编码及编码规则Р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认同目前2003版《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物价部门制定的编码、编码规则和项目名称。Р项目编码采用顺序码,设为9位。从左至右第1位为一级分类码,第2位为二级分类码,第3-4位三级分类码,第5-6位为四级分类码,每7-9位为项目顺序码。部分类别项目因分类简单,无第三、四级分类,分类编码记为“00”。子项目采用小写英文字母a、b、c作为顺序码。加收项目全部在子项目中列出。Р2、医保报销标识:普通诊疗项目、特殊诊疗项目、自费诊疗项目Р3、医保基金支付限价分类:分省、市、县、乡四级。省、市、县三级标准由省人社厅参照省物价部门政策统一维护,乡级标准由各市级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区物价部门相关政策进行自行维护。Р4、个人自付比例: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的政策情况维护自付比例。预留多个字段用于限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限离休干部等情况的处理。Р(二)医保报销标识认定原则Р1、自费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认定原则Р(1)黔劳社厅发【2000】22号、黔劳社厅发【2000】21号文件中明确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Р(2)一些非临床诊疗所必需,效果不确定,易滥用的诊疗项目。Р(3)一些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Р2、特殊诊疗项目认定原则:Р(1)黔劳社厅发【2000】22号、黔劳社厅发【2000】21号文件中规定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Р(2)名称相同的医技诊疗项目,使用不同的检验方法,价格高的确定为特殊诊疗项目;借助于新型设备以方便操作、提高诊疗精准度等为目的的临床诊疗项目,其借助设备而单列的加收项目确定为特殊诊疗项目。Р(3)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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