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工程的维护和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Р切实做好保修工作。Р第四条工程款项结算及支付Р本工程不支付现金,全部以甲方名下指定的房产抵顶工程款Р房产编号单价:____/m²,总价:____________Р房产编号单价:____/m²,总价:____________Р房产编号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m²,总价:____________Р经甲方确认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Р%;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结算文件至甲方,甲方审核完毕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4%,预留6%质保金,42个月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如因房产原因导致质保金不足,乙方需以现金形式补齐质保金。Р第五条违约责任Р本工程保修期为4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工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约定时间内应无条件保修;乙方在施工前检查如有漏水或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进行修缮处理,如乙方私自进行施工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都由乙方负责,如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Р双方自签定合约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约,其中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Р赔偿,赔偿额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执行。Р第六条竣工验收及验收标准Р工程完工后,甲方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作为验收标准。Р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起诉。Р第八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到工程保修期满及结算清所有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Р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并附(附件1),甲方叁份,乙方壹份。Р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应以诚恳的原则协商解决。Р以下无正文。Р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Р法人或委托人: 法人或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