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发酵处理后,直接还田。主要适用于各类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表3-1)。Р2、垫料发酵床。将发酵菌种与秸秆等混合制成有机垫料,利用其中的微生物对粪便进行分解形成有机肥还田。主要适用于中小型生猪养殖场、肉鸭养殖场等。(表3-2)Р3.有机肥生产。对固体粪便通过进行条垛式、槽式、发酵罐等设施化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肥异地还田。主要适用于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表3-3)Р4.沼气工程。养殖场畜禽粪便、尿液及其冲洗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厌氧反应器,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沼渣和沼液。一般地,1吨鲜粪产生沼气50立方米左右,1立方米沼气相当于0.7公斤标准煤,能够发电约2度。Р主要适用于大型畜禽养殖场、区域性专业化集中处理中心。(表3-4)Р5、种养结合。“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根据畜禽养殖规模配套相应粪污消纳土地,或根据种植需要发展相应养殖场户,种植养殖通过流转土地一体运作、建立合作社联动运作、签订粪污产用合同订单运作等方式,针对种植需要对畜禽粪便和污水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后,直接用于农作物、蔬菜、果品生产,形成农牧良性循环模式,维护畜禽健康养殖、生产高端农产品、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Р(四)不断加强支撑服务Р1.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网格化监管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的基层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管力量,划定监管网络;配备简易、快速污染物检测设备,完善监测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实现预报与预警、监测与评价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实现“管理无盲区、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的网格化管理要求。Р2.总结推广运行模式。认真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度。通过公司合营模式吸引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利用补偿机制,鼓励发展粪污集中处理和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