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超限保证书Р 超限保证书Р 为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货车通行次序,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Р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货车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Р 二、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简称”货运源头单位”)严格遵守以下规定:Р (一) 必须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载、超限车辆;Р (二) 不得为无号牌、无行驶证等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Р (三) 不得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Р (四) 不得为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Р 三、货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货运车辆,不得强令驾驶人超载、超限运输。Р 四、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不得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应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Р 五、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经营者和驾驶人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 责任承诺单位(盖章)Р 负责人:Р 年月日Р 监督单位(盖章)Р 负责人:Р 年月日Р 中冶建工集团西南婺商商会总部大厦工程项目部Р Р[货车超载超限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