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员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布;当应急指挥部做出预警决定后,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及各救援小组应当按照做出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并将事故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机构领导,准确、快速传达总指挥下达的命令,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市安监局。Р5 信息报告程序Р5.1报警系统及程序Р(1)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电力运行部领导,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救援或逃生。不得隐瞒、缓报、谎报。Р(2)电力运行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当日值班领导和安全保卫部。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和市安监局,并视事故情况报告淄博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Р(3)事故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类型;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经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Р(4)公司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Р5.2通讯、联络方式Р生产运行部负责人电话:15963305501Р电力运行部负责人电话:13853381941Р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白天:5588520,夜间:5588503;Р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5588906Р余热电站中控室电话:2191582Р5.4向外求援方式Р必要时,由总指挥部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Р山东山水集团公司电话:0531-88360114Р淄川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533-5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