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流转、规模经营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Р 三、健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Р 继续加强指导服务力度,争取打造1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新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新增5个农民合作组织,确保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2%以上。Р (一)加快农业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坚持“扩面、规范、提升、扶持、创新”的原则和“发展一批、壮大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创新一批”的思路,按照“公司(市场、协会、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户”的模式,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外接市场、内联农户的桥梁作用,重点扶持一批入社500户以上的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2-5年内,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一村一社”或“一村多社”的水平,成员数和农户数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Р (二)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按照“大、高、新、强、多”五字方针,坚持引外龙、扶强龙、培小龙、育新龙四措并举,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发展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形式,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减少农民市场风险,充分发挥一个龙头企业“带一片农户、创一个品牌、带一个乡镇”的辐射作用。Р (三)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引进具有牵动性的大企业。按照“项目引进上要有新定位、招商重点领域上要有新思路、引进战略投资上要有新突破、培育招商载体上要有新进展、创新招商方式上要有新拓展”的要求,加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中心、休闲观光农业及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引企力度,引进一批有牵动性的大企业、好项目。一要树立首位意识。坚持把招商引资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做到对上争取项目,对外招商引资。二要加强沟通。加强与区招商部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了解招商信息和实际需求,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三要明确责任。制定考核标准,细化任务,确立责任人,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