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Р(3)“消费税”栏,填写《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Р12.“购置日期”栏,购买自用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进口自用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填写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开具日期。Р13.“免(减)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Р外交人员自用车辆Р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列入免税图册车辆)Р防汛车辆Р森林消防车辆Р留学人员购买车辆Р来华专家购置车辆Р农用三轮运输车Р新能源车辆Р“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Р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Р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Р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Р其他车辆Р14.“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Р(1)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与“价外费用”合计填写;Р(2)进口自用车辆,按计税价格填写,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Р(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栏)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填写。Р15.“计税价格”栏,填写按规定确定的(核定)计税价格。Р16.“应纳税额”栏,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Р17.“免(减)税额”栏,填写根据相关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免(减)税额。Р18.“实纳税额”栏,计算公式为:实纳税额=应纳税额-免(减)税额。Р19.“申报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应纳税额”、“免(减)税额”、“实纳税额”栏,由税务机关填写。Р20.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