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要求,则再抽取2套重复本项试验。如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检查井盖为不合格。Р7.2.3 每批产品必须有该批材质的检验报告。Р7.3 型式检验Р7.3.1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Рa)生产满1年;Рb)新产品;Рc)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使用材料变更;Рd)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Рe)停产后恢复生产;Р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Рg)使用单位提出检验要求。Р7.3.2 按5.3和5.9要求,每一批量随机抽取20套检查井盖逐套检查,如果有2套及以下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可视为合格。有3套以上(含3套)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Р7.3.3 从7.3.2抽取的20套检查井盖中,随机抽取3套进行承载能力试验,如有一套不符合5.11要求,则再抽取3套重复本项试验,如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检查井盖不合格。Р7.4 型式试验不合格,该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措施后,须再次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Р8 标志及出厂证明书Р8.1 标志Р每套检查井盖的井盖上必须具有永久性清楚的下列标志:Рa)检查井盖专用符号标志(如上水、下水、给水、煤气、热力、消防等);Рb)用汉字标明制造厂名;Рc)生产年、月、日、班次;Рd)商标;Рe)产品型号。Р8.2 出厂证明书Р经检验合格产品应填写出厂证明书,其内容包括:Рa)证明书编号;Рb)制造厂名称和联系方式;Рc)产品承载等级;Рd)生产质量检验结果;Рe)承载能力试验结果;Рf)制造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Рg)符合的标准。Р8.3 合格的井盖与支座必须有合格标记。Р9 包装、贮存与运输Р9.1 包装:无特殊要求不包装。Р9.2 贮存:露天存放。Р9.3 装卸运输:当采用叉车装卸时,产品底部应有托盘,层高不得高于10套;当采用人工装卸时严禁从车上扔下,以免损坏产品。运输时应采用平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