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以复印件方式留存给甲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Р 二、商铺面向社会开展业务,商铺广告用语标示为“青州老兵汽车服务”。Р 三、双方约定,商铺内经营面积双方各占50%,其中甲方占商铺内靠东侧区域,乙方占商铺内靠西侧区域,区域划分界限以商铺内中间立柱为准线。双方共同使用商铺内办公区域和卫生间,具体使用方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所用的水、电费,约定由双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共同清算,甲方支付属于甲方的费用给乙方,由乙方一并向房东或收缴部门缴纳。甲方承担商铺内,划分双方经营区域的隔断墙或玻璃的安装及相关费用,安装时间和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在安装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不影响乙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占用对方经营区域,影响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时,须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方式予以配合。Р 四、甲、乙双方各自开展经营活动,其中约定甲方经营汽车维修、保养、汽车保险、道路救援、二手车销售、经营零配件及材料等相关业务,乙方经营汽车清洗、美容、装饰、装饰附件销售等相关业务,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均不得超越经营范围涉足对方所经营业务。Р五、在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为利益共同体,应友好合作,客户资源共享,双方均有义务向各自或共同客户推荐、宣传对方经营业务,为双方良好经营创造条件和支持。Р 六、甲、乙双方各自聘用员工和管理人员、各自确定营业时间、各自采购经营所需物品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员工的工资、保险、食宿等费用。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放假、盘点、维修设备等单方原因导致暂停营业时,不能影响对方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七、甲、乙双方应保证各自开展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保证各自经营区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管理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