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街路灯杆广告牌,特别是迎宾路和德都大街,在原有设置的灯杆广告牌的背面增添“创卫”广告标语。Р责任单位:原有灯杆广告牌单位负责设置Р10、市区电子屏幕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创卫”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知识(XX大街与XX路交叉口电子屏幕、XX广场电子屏幕)。有电子显示屏的临街单位、商场、宾馆要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口号。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及各相关单位负责Р11、客运站在显著位置设计制作固定宣传标语牌。全市出租车、公交车、长途汽车及旅游车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在车辆Р的前、后玻璃上方张贴“创卫”宣传标语,每个公交站站台宣传栏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在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卫”宣传字幕。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Р12、高速路出入口处、城区出入口处在显著位置制作大型固定宣传标语牌Р责任单位:市政府Р13、规范在建建筑工地的围墙设置,刷写“创卫”宣传标语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Р14、在市标广场、XX广场、XX广场、XX公园、客运站设置固定健康教育专栏。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Р15、以上任务要在4月底前完成。Р五、工作要求Р(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办事人员、有经费保证。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Р(二)进一步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Р(三)进一步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广大市民群众的思维习惯,注重换位思考,积极开拓思路,不拘一格地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宣传工作较好地做到内容、形式、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促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开展。РXX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Р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