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施工等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Р2、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条件,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Р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管理,执行甲方的工程、技术、安全文明管理及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提前进行对现场勘察、预埋件处理、扶手放样等工序。 Р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安全、保质施工,施工中出现的任何由乙方造成的人员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损失。 Р6、乙方应积极配合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负责施工开始至交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优良质量标准前的本合同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八、违约责任 Р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延误工期一天和不能满足要求(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上不封顶。 Р2、由于乙方施工原因,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 九、工程保修: Р1、保修期限:两年(从工程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Р2、保修金:结算价款的5%。 Р3、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Р4、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争议解决 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海阳市法院提起诉讼。 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执行完毕自行解除。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Р Р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Р 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Р 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