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Р(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自主报价的材料(按本合同第32.1条)之外的所有价格风险及本合同第43条规定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费用。Р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Р_______依照通用条款、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文件、发包人认质认价单及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调整。Р(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Р13、合同价款调整Р13.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Р(1) 合同工程量为(投标人对发放清单中工程量漏项,应在答疑时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变更清单,作为投标的依据,一次性在本次报价中列入,结算时不再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如下原则调整,调整后的单价包死,进度付款和结算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Р 若相同清单项出现不同综合单价,则以综合单价低的为准并调整其总价;Р 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发包人有权纠正并调整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并直接调整合同总价。Р 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采购供应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中的报价不符,则以低者为准,并调整合同总价。Р 单价分析表中所报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综合单价不符,则以低者为准,并调整其合价。Р(2)措施项目清单中,除费率计价项的措施费外,其余措施项目清单全部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Р(3)费率计价项的措施费调整原则:造价变更分部分项造价变更比例超过±10%时,超出部分措施费按中标价中措施项目费的比例按相应比例增减。Р(4)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Р(5)施工中发生的零星用工时,以签证数量计入结算,单价按36元/工日,计入差价。Р(6)劳保统筹,四项保险费不计。Р(7)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