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度值,以体积分数表示(%),取一位小数;d——步长,以体积分数表示(%),取一位小数,不能低于0.2,应满足:k——查表取得的系数。按下式计算氧浓度的标准偏差:式中:——NT系列测量中最后六个反应的每个所用的百分浓度;OI——氧指数;n——测量次数。7.8.2)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①试验标准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6-88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6-2007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②仪器JCK-2型建材可燃性试验炉③试样每组试验需要5个或6个试件,规格为:采用边缘点火:90mm×190mm,采用表面点火:90mm×230mm,试件的厚度应符合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最大厚度不超过80mm,若超过80mm,应取80mm,其表层和内层材料应具有代表性。对边缘未加保护的材料,只按边缘点火规定的尺寸制备一组试件,对边缘加以保护的材料,应按边缘点火和表面点火规定的尺寸各制备一组试件。④试验步骤a)采用边缘点火试件,在试件高度150mm(从最低沿算起)处划一全宽刻度线,采用表面点火试件,在试件高度40mm和190mm(均从最低沿算起)处各划一全宽刻度线。划好线的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6)%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4d,或调节至间隔48h,前后两次称量的质量变化率不大于0.1%。b)检查仪器面板上的“点火时间”显示器是否在15s,“试验时间”显示器设定值是否在量程最大值。c)接通电源、气源,关闭面板上的“燃气开关”阀,打开丙烷气钢瓶阀门。d)打开仪器电源开关,按“复位”键使燃烧器复位。e)将试件安装在试样夹上,将试件夹垂直固定在燃烧试验箱中。f)对边缘点火,厚度不大于3mm的试件,调节燃烧器火焰尖头位于试件底面中心位置,厚度大于3mm的试件,火焰尖头应在试件底边中心并距燃烧器近边大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