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Р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Р分部工程2Р分部工程nР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Р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Р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Р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Р验收组织者Р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Р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Р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Р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Р二、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之一)Р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工程Р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工程完工后Р质量控制资料Р施工单位自检Р Р 整Р施工单位整改Р 理Р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或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Р 完Р 善Р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署质量检查验收意见Р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核查质量保证资料Р抽查实物工程质量,核定质量等级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工程验收,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等级Р质监站受政府委托,对参与建设各方主体进行监督。对于桩基、基础钢筋和主体钢筋必查,并审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资料,抽查实物工程质量Р Р Р 可Р Р Р 可Р 通不过通Р 过Р各方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并用印Р Р送交给经办的质监工程师,请他签收并盖质监站圆图章(1份留质监站,5份取回,分送有关单位)Р建设单位在验收后3天内,将各方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送质监站备存Р进入下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