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制动装置。Р8 在未封闭行车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专职安全防护员,挂防护灯,在轨道车临近时,提前组织施工人员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所有人员应及时躲避。Р9 在未封闭行车区间进行影响行车施工交叉作业,或在封闭行车区间进行的施工,在区间施工时应在线路中心插设移动停车信号牌(昼间红色方牌;夜间红色灯光;(洞内全部红色灯光))或防护人员手持信号(昼间红旗;夜间红光(洞内全部红色灯光))的方式进行。Р10 凡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包括线路下部分和线路上空的作业),如果影响正常行车,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计划申报表中所要求的内容,切实执行防护措施,堆放物品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设置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穿反光背心。Р11 防护灯设置距离根据本线实际情况,防护地点应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0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距离到能满足防护要求为止。Р12 施工作业如影响邻线行车时,对邻线也应进行防护。Р13 进入轨行区在施工过程所有施工设备、机具、材料和临时搭建的脚手架等不得侵入高以轨面标高4.3m、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7m(即宽3.4m)的范围内。Р14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内布设电源,必须符合规范及地铁公司供电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不能私拉乱接、不能在钢轨上搭接、不能超越轨行区的行车范围布线。Р15 施工作业如需动火必须按轨行区管理单位要求申请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及消防设备。动火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Р(1)严禁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轨行区内;Р(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等用火手续,在生产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Р(3)严禁在轨行区内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Р(4)严禁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Р(5)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Р安全负责人确认Р交底人Р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