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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Р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接种和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的制度。Р二、儿童出生后,在1个月内到所在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流动人口寄住3个月或3个月以上,由寄居地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Р三、预防接种卡、证要由实施接种的医生用钢笔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要以公历为准。Р 四、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要及时补发,预防接种卡由预防接种门诊保管。Р 五、儿童迁移时,原接种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接种单位要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取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要及时补建证、卡。Р 六、预防接种门诊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的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的卡片由接种门诊另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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